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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
[政風] 民法、行政程序法
第 11 題
行政機關核准申請人所請土地開發案件,但同時在書面核准中加註一段文字,要求申請人須於核准後每月繳納社區綠化回饋金10萬元,用於環境美化與維護,否則將予以行政執行。此段文字之性質為何?
- A 附條件之附款
- B 行政指導
- C 觀念通知
- D 附負擔之附款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個行政機關已經核發了許可,但又在公文中要求你必須額外做一件事(例如付錢或蓋公園),且這件事如果不做,機關可以單獨針對「這件事」來強制執行你,你認為這項要求是在「決定許可什麼時候開始生效」,還是「在許可之外額外加給你的任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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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鎖定了正確答案!這題的核心在於區分行政處分中各種「附款」的類型。你能從題目敘述中一眼看出「繳納回饋金」的性質,代表你對行政程序法中關於附款的觀念掌握得非常扎實。
行政處分附款的定性:負擔
在法律邏輯上,這段要求繳納金錢的文字,並未讓「核准開發」的法律效力處於不確定的狀態(例如等待某事發生才生效),而是讓處分直接發生效力,但同時課予申請人一個額外的給付義務。由於題目特別提到「否則將予以行政執行」,這正是附負擔之附款最顯著的特徵:它具有獨立的執行力,雖然不影響主處分的效力,卻要求當事人承擔特定的作為、不作為或給付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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