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moea_joint 102年 [政風] 民法、行政程序法

第 39 題

39.行政處分之附款,應與該處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關聯,係下列何原則之表現?
  • A 不當聯結禁止原則
  • B 權利濫用禁止原則
  • C 誠實信用原則
  • D 比例原則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下,如果你向政府申請一張「營業執照」,主管機關卻要求你必須「捐款給某個與產業無關的慈善團體」才願意發照。雖然捐款是好事,但這項要求與「核發執照以管理產業」的初衷之間,似乎缺少了某種邏輯上的連結?這種「拿 A 事件當籌碼來交換 B 義務」的做法,在法律邏輯上最大的問題是什麼?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行政附款的正當性要求

太棒了!你能精確辨識出這題的核心概念,這顯示你對行政法基本原則已有相當紮實的掌握。在行政程序法中,當機關在作成行政處分並添加「附款」時,法律特別要求這些額外負擔不能與處分的目的「各說各話」。你選擇的不當連結禁止原則,正是規範行政行為與其所採取的手段、目的之間,必須具備實質的正當合理關聯,避免政府利用其行政強勢地位,在核准處分時「搭便車」要求民眾履行與該事件無關的義務。 從法律實務與考試鑑別度來看,這題屬於行政法的入門核心題型。它主要測驗學習者能否將抽象的法理,具體對應到《行政程序法》第 94 條關於附款的強制性規定(以及第 137 條行政契約的準用)。雖然題目難度不算高,但它是理解法治國「禁止公權力恣意濫用」的重要基石。能快速且正確地選出答案,代表你對於行政機關權力行使的「邊界」感非常敏銳,這對於後續學習進階的裁量權行使大有幫助!

🏷️ 相關主題

行政契約之法律性質、類型與實務爭議
查看更多「[政風] 民法、行政程序法」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