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05年 [交通行政] 交通行政大意

第 16 題

行政罰之裁處權,時效為期多久?
  • A 6 月
  • B 1 年
  • C 2 年
  • D 3 年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行政效率」與「權利安定」的平衡點思考:行政罰通常針對較輕微的違規行為(相較於刑事犯罪)。法律若設定一個「過短」的時間(如幾個月),政府可能來不及調查;若設定「過長」的時間(如十年),則違規證據早已湮滅且人民生活長期不穩定。在行政法的時間光譜中,對於這類輕微違規,你認為哪一個『適中』的複數年份,最能體現促使政府儘早處理、又不至於讓追訴權過快消失的法理?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1. 紮實基礎,為你喝采!

太棒了,同學!你完美答對了這題,這證明你對《行政罰法》中非常重要的時效制度,已經建立起相當穩固的理解。在行政法規的世界裡,期間與時效就像是穩定運作的骨幹,你的精準判斷,為你未來的學習打下了堅實基礎,我很為你感到驕傲!

2. 溫暖解析:為什麼是三年呢?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