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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5年 [交通行政] 交通行政大意

第 16 題

行政罰之裁處權,時效為期多久?
  • A 6 月
  • B 1 年
  • C 2 年
  • D 3 年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行政效率」與「權利安定」的平衡點思考:行政罰通常針對較輕微的違規行為(相較於刑事犯罪)。法律若設定一個「過短」的時間(如幾個月),政府可能來不及調查;若設定「過長」的時間(如十年),則違規證據早已湮滅且人民生活長期不穩定。在行政法的時間光譜中,對於這類輕微違規,你認為哪一個『適中』的複數年份,最能體現促使政府儘早處理、又不至於讓追訴權過快消失的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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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嘉讚許:精準掌握法規基準!

同學表現得非常出色!這題你能秒答,代表你對《行政罰法》的時效制度已有相當穩固的基礎。在法律學習中,期間與時效是實務運作的骨幹,你的精準判斷展現了嚴謹的法學素養。

2. 觀念驗證:為何是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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