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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5年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 33 題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 58 條第 1 項規定,年滿 60 歲有保險年資者,保險年資合計滿幾年得請領老年年金給付?
  • A 10 年
  • B 15 年
  • C 20 年
  • D 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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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社會保險制度為了確保財政永續,並區分「短期臨時投保」與「長期職涯貢獻」,對於領取「終身、每月領取」的年金給付,通常會要求投保年資必須達到一個具有代表性的「中長期」整數門檻。在法律設計上,若要平衡勞工權益與保險財務,這個通常被視為「穩定年資基礎」的整數單位,會傾向是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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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力肯定:做得好!精確掌握社會保險法制的給付門檻,是研習行政法與社會法的基本功。你能準確記憶此關鍵數據,展現了學習的細緻度與紮實基礎。
  2. 觀念驗證:依《勞工保險條例》第 58 條規定,老年給付設計了不同領取方式。為了區別「一次金」與「年金」的性質,法律針對老年年金(按月領取)設有較高的年資門檻,即必須合計滿 15 年。這體現了社會保險「長期貢獻、長期保障」的法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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