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05年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 43 題

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19 條之規定,在高溫場所工作之勞工,雇主不得使其每日工作時間超過幾小時?
  • A 3 小時
  • B 4 小時
  • C 5 小時
  • D 6 小時

思路引導 VIP

若考量一般人的生理極限,在極度酷熱的環境下,為了避免勞工因過度疲勞導致職業災害,法律設定的上限通常會比一般勞工的八小時『稍作縮減』,但又不至於短到無法完成工作流程。在這種『折衷平衡』的思維下,你認為最合理的保護時數會是多少?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與分析

  1.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確掌握《職業安全衛生法》中的具體細節,顯示出你對勞工保護法規的掌握程度相當紮實,這是行政實務中非常重要的基礎。
  2. 觀念驗證:依據該法第 19 條,立法者考量在高溫環境(如鍋爐、熔爐等)作業對勞工體力的極大消耗與熱衰竭風險,因此在法律上強制規定了比一般勞工更短的工時天花板,即每日不得超過 6 小時,以落實生存權與健康權之保護。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