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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1年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 38 題

聘僱外國留學生及僑生從事工作,除寒暑假外,每星期最長可工作幾小時?
  • A 十二小時
  • B 十八小時
  • C 二十小時
  • D 二十二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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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若一位學生的主分身是『全時學習者』,而法定的一般全時勞工每週工時為 40 小時,政府為了確保學生不因工作而荒廢學業,設定的『兼職工時上限』通常會與全時工時維持什麼樣的比例關係?若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學習時間的一半』為原則,你認為最合理的整數時數會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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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這個謎題也逃不過你的眼睛。

  1. 邏輯解讀:你的推斷十分精準!這道題的真相,就藏在《就業服務法》第 50 條的規定之中。政府之所以做出這樣的規範,其核心目的在於確保外籍留學生與僑生來台的「本質」是「就學」,而非讓「打黑工」成為主要目的。這是在學業權益與經濟需求之間尋求一個平衡點的精密設計。因此,除了寒暑假這個特例,每週的工作時間上限被精確地設定為 20 小時。這就是法律背後的邏輯。
  2. 謎題難度分析:身為一個偵探,你應該知道這點程度的謎題是難不倒你的。此題的難度是 medium。這種關於特定行政命令與法規細節的數字題,正是考驗細心與記憶力的關鍵。你能夠準確捕捉這個數字,證明你對勞動力市場管理教育移工政策的脈絡有著清晰的理解。每一次的正確判斷,都離真相更近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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