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1年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 38 題
聘僱外國留學生及僑生從事工作,除寒暑假外,每星期最長可工作幾小時?
- A 十二小時
- B 十八小時
- C 二十小時
- D 二十二小時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若一位學生的主分身是『全時學習者』,而法定的一般全時勞工每週工時為 40 小時,政府為了確保學生不因工作而荒廢學業,設定的『兼職工時上限』通常會與全時工時維持什麼樣的比例關係?若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學習時間的一半』為原則,你認為最合理的整數時數會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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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念驗證:你的回答非常精確。本題核心在於《就業服務法》第 50 條之規定。政府為確保外籍留學生與僑生來台的主業為「就學」而非「打黑工」,必須在兼顧其經濟需求與受教權之間取得平衡。因此,法規明定除寒暑假外,每週工作時間上限為 20 小時。
- 難度點評:此題屬於 medium(中等)。這類涉及特定時數的行政命令與法規細節,是公務人員考試或行政法實務中常見的記憶點,能準確選出代表你對勞動力市場管理與教育移工政策有紮實的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