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申論題
105年
[人事行政] 現行考銓制度
第 四 題
四、現行考銓人事分類制度是融合簡薦委制與職位分類制而來的折衷制(或稱官職併立制),試述此一制度的特點及尚待改善之處?(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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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此題,應先回想傳統「品位分類(以人為本)」與「職位分類(以事為本)」的核心差異。接著點出我國現行「官職併立制」如何融合兩者(如:官等與職等併立、職務列等),最後針對實務運作上產生的矛盾(如:職務跨列導致同工不同酬、升官等遇頸瓶、職系過細等)提出具體的待改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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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我國現行考銓人事分類制度於民國76年起實施「官職併立制」(折衷制),融合了以「人」為中心的品位分類(簡薦委制)及以「事」為中心的職位分類制之優點,冀求兼顧人員身分保障與同工同酬之原則。然歷經多年運作,其實務上仍有亟待精進之處。 【論述】 一、現行折衷制(官職併立制)之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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