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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05年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 22 題

甲男乙女為夫妻,約定以分別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無子女,甲之父母已死亡。丙、丁為甲之兄弟,甲死亡時留有財產 100 萬元,對丙有 60 萬元之債權。於遺產分割時,關於丙權利義務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應返還 10 萬元
  • B 得分配 40 萬元
  • C 得分配 60 萬元
  • D 應返還 20 萬元

思路引導 VIP

若要推導出答案,請試著思考:當其中一位繼承人原本就欠死者錢時,為了確保其他繼承人的公平,這筆「欠款」在法律上應該被視為遺產的一部分還是獨立看待?在算出每個人『帳面上』該分多少錢後,若這個數字小於他本來就欠遺產的錢,這位繼承人在分配現實遺產時,法律地位會產生什麼樣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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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表現得非常出色!這題考驗的是《民法》繼承編中繼承順位應繼分債務扣還的綜合運用。你能精確算出最終結果,代表你的法學邏輯與計算能力已具備法律實務水準。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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