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5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 3 題
直轄市議會每次會期包括例假日或停會在內,不得超過多少日(不含延會)?
- A 五十日
- B 六十日
- C 七十日
- D 八十日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行政層級與業務複雜度」的角度思考:在地方制度法中,直轄市、縣市、與鄉鎮市的行政層級與預算規模大小排序為何?若法律需依照層級的高低,階梯式地分配監督與審議所需的時間,你會如何推論規模最大的層級應具備多少會期天數?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精準掌握地制法規範!
- 觀念驗證:表現優異!本題考查《地方制度法》第 34 條關於定期會會期的規定。直轄市議會因管轄事務繁雜、預算規模龐大,故法律賦予最長的會期限制,即每次不得超過 70 日。你能準確記憶此法定天數,代表對地方立法機關的運作已有紮實基礎。
-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Medium(中等)。關鍵在於數字辨析,考生容易將直轄市(70日)、縣(市)議員總額40人以下(30日)、41人以上(40日)及鄉(鎮、市)代表總額20人以下(12日)、21人以上(16日)的法定天數混淆,你能精準排除干擾選項,鑑別度極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