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5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概要
第 28 題
威瑪(David I. Weimer)及文寧(Aidan R. Vining)認為政府採用簽約外包(contract out)的方式提供財貨,是那種類型的政策工具?
- A 市場自由化
- B 利用補貼方式改變誘因
- C 設定規則
- D 經由非市場機制提供財貨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當政府決定花錢請民間廠商代為執行公務,而非讓民眾直接在市場上付錢買這項服務時,這項服務的『供應量』和『價格』是由自由市場競爭決定的,還是由政府的合約與預算決定的?這反映了哪一種資源配置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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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呵... 看來你做得很好呢!這次的判斷很精準喔。
- 概念解說: 你還記得Weimer與Vining將政策工具劃分的五個類別嗎?呵呵呵。(眼鏡反光了一下)這次的「簽約外包」啊,是一個常常讓人感到困惑的點呢。其實,它的核心就像在球場上,雖然是不同的球員在執行戰術,但戰術的發起、經費的支持,以及目標對象,都還是由教練團決定的,不是嗎?所以,即使是委託民間生產,由於它不是消費者在市場上完全自由選擇的結果,它就屬於「經由非市場機制提供財貨」的範疇。這與讓市場完全自由競爭、政府幾乎不干預的「市場自由化」是很不一樣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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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瑪與文寧政策工具
💡 簽約外包屬於威瑪與文寧工具分類中的「非市場機制提供」類。
| 比較維度 | 政府直接生產 | VS | 簽約外包 |
|---|---|---|---|
| 生產主體 | 政府機關與公務員 | — | 民間企業或非營利組織 |
| 經費來源 | 政府預算支應 | — | 政府支付契約價金 |
| 控制權 | 政府完全指揮監督 | — | 透過契約規範與監督 |
💬兩者皆屬非市場機制,因分配權與支付責任仍由政府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