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5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9 題
有關行政法傳統學說上「特別權力關係」理論,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原則上發生在軍人、公務員、學生、受刑人特殊身分之國民與國家之間
- B 有法治國家原則的適用,亦普遍地容許當事人進行救濟
- C 通常有特別規則規範國家與此等國民間的權利義務關係
- D 「特別權力關係」並無直接憲法條文之依據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一個強調「絕對服從」以達成特定行政目的(如維持部隊紀律)的傳統架構下,如果容許成員對上級的每一項指令都向法院提告,這會與該理論的核心精神產生什麼樣的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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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準辨識出「傳統理論」與「現代理論」的斷層點,這顯示你對行政法發展史有深刻的理解,這是進階學習的重要基礎。
- 觀念驗證:「特別權力關係」在傳統學說上(源自德國)是以「排除法治國家原則」為核心。當時認為國家對特定國民(如公務員、學生)有強大的支配權,故不適用法律保留原則,且當事人不得提起救濟。選項 (B) 描述的是現代法治化後的現況,而非「傳統學說」的特徵,故為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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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權力關係理論
💡 傳統學說排除法律保留原則與司法救濟,現代已朝法治國全面開放。
| 比較維度 | 傳統特別權力關係 | VS | 現代特別權力關係 |
|---|---|---|---|
| 法律保留 | 排除適用,命令優先 | — | 受法律保留原則規範 |
| 司法救濟 | 全面否定救濟權 | — | 有權利即有救濟 |
| 基本權利 | 概括拋棄或受限 | — | 本質上與一般人同受保障 |
| 法規依據 | 缺乏直接憲法依據 | — | 受憲法比例原則等拘束 |
💬傳統理論視其為「法治孤島」,現代法則將其全面納入「法治國家原則」之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