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普考申論題 105年 [地政] 土地法規概要

第 一 題

對於共有土地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之條件,民法與土地法有何不同之規定?其中土地法之立法旨意為何?又依土地法之規定,共有土地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之程序為何?(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看到共有土地處分,應立即聯想「民法第819條(全體同意)」與「土地法第34條之1(多數決)」之核心差異,並注意土地法設定負擔僅限用益物權。解題結構依序為:法規條件差異比較、土地法立法目的(促進利用、打破僵局)、法定程序(通知、補償/提存、優先購買權)。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 共有土地之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民法原則採全體同意制,而土地法為促進土地有效利用,特別規定多數決機制,兩者在要件與程序上具顯著差異。 【論述】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5年[地政] 土地法規概要 全題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