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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考申論題 109年 [地政] 土地法規概要

第 二 題

二、土地總登記後,土地權利變動時,依土地法規定應由權利人及義務人會同申請變更登記。今有甲向乙購買土地一筆,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有丙在丁的土地設定之地上權存續期間屆滿,辦理地上權塗銷登記。試問何謂「登記之權利人」、「登記之義務人」?上述二種情形,何者為登記之權利人?何者為登記之義務人?請說明之。(25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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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查土地登記的基本概念:登記當事人的定義及實務認定。考生應首先從《土地登記規則》對權利人與義務人的形式定義切入。判斷標準在於:1. 誰因登記而「直接獲得利益」或「權利增加」;2. 誰因登記而「直接蒙受不利益」或「權利喪失」。接著將此理論套入題目提供的兩個案例(買賣移轉、地上權塗銷)進行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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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分析】 本題考點為「土地登記之當事人」定義及其在具體案例(移轉登記、塗銷登記)中之判定方式。 【理論/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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