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普考申論題 107年 [地政] 土地法規概要

第 二 題

甲占有乙之土地,擬向登記機關申請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試依據土地登記規則之規定,甲應提出那些證明文件?倘若乙於該申請案之公告期間對甲之占有向法院提起拆屋還地訴訟者,此際登記機關應如何處理?試依據土地登記規則等規定詳述之,並評述該規定。(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涉及時效取得地上權的行政程序與司法爭議處理:

  1. 清點證明文件:根據《土地登記規則》第 118 條及相關規定,列出必備文件(占有事實證明、四鄰證明等)。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考點分析】 時效取得地上權之登記程序、應備文件,以及申請過程中發生產權爭議(拆屋還地訴訟)時,行政機關之處置與適法性評述。 【理論/法規依據】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7年[地政] 土地法規概要 全題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