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申論題
109年
[地政] 土地法規概要
第 一 題
一、私人取得土地所有權,基於所有權之權能,本可自由處分其土地,但在所有權社會化的趨勢下,國家基於公共利益等政策之考量,對私有土地之處分得依法予以限制。現行有關土地處分限制之情形為何?試列舉五種特定之土地說明之。(25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核心在於考查「土地所有權社會化」落實在法律上的「處分限制」。考生應從憲法第143條、民法第765條及土地法規的基礎出發。思考方向應涵蓋:1. 身分限制(誰不能買)、2. 種類限制(哪些土地不能自由轉讓)、3. 優先購買權(處分對象受限)、4. 程序限制(須經核准)。作答時,應精確引用法條(如土地法、平均地權條例等),並列舉五種不同的特定土地類型,如耕地、原住民保留地、公有土地、邊際土地或具有優先購買權爭議的土地。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考點分析】 本題涉及土地處分權的限制,主要在於權利主體、客體及優先受讓權的法律規定,體現「私產公化」與公共利益之優先性。 【理論/法規依據】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