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普考申論題 105年 [建築工程] 營建法規概要

第 三 題

📖 題組:
就營建業務而言,將涉及建築法之適用範圍,建築師之設計監造與營造業之承造施工,請依建築法、建築師法及營造業法回答下列問題:
📝 此題為申論題,共 3 小題

小題 (三)

何謂工地主任?(5 分)

思路引導 VIP

看到「工地主任」的名詞解釋,應立即聯想《營造業法》第3條的法定定義。作答時除了點出其「受聘僱於營造業」的身分外,建議補充其負責「工地事務及施工管理」等具體核心職責以確保完整拿分。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依《營造業法》第3條第10款規定,「工地主任」指受聘僱於營造業,擔任其所承攬工程之工地事務及施工管理之人員。 實務應用上,依同法第32條規定,其核心職責包含: (1) 依施工計畫書執行按圖施工。

小題 (一)

建築法之實施適用於那些地區?(10 分)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測驗《建築法》的『地域效力』,屬於營建法規最基礎的法規適用範圍題型。作答時應直接引用《建築法》第3條的規定,依序精準列出三個法定適用地區,並建議補充適用地區外的管理但書(第2項),以確保獲得完整的10分。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依據《建築法》第 3 條規定,建築法之實施適用地區如下: 一、實施都市計畫地區: 即依《都市計畫法》擬定、發布並實施都市計畫之範圍。

小題 (二)

建築師不得兼任那些職業?(10 分)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本題應直覺聯想《建築師法》中關於「利益迴避」與維持專業「獨立超然」地位的規定。作答時,請直接且精確地引述《建築師法》第25條的四款禁止兼任之職業,並條列寫出,這是拿取這10分基本分的關鍵。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 為確保建築師執行業務之獨立性、客觀性及超然立場,避免產生利益衝突,《建築師法》明文規定建築師不得兼任特定職業。 【論述】

🏷️ 相關主題

建築法規體系與實務應用概要
查看更多「[建築工程] 營建法規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