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普通考試 105年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 12 題

某甲係香港居民,擬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經許可,且已取得臺灣地區之定居證,某甲至遲須於多少日以內,持憑上述之定居證,至預定申報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
  • A 30 日
  • B 45 日
  • C 60 日
  • D 90 日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行政效率」的角度思考:當政府已經審核通過(發給定居證),僅剩下最後一個「告知地方機關」的報備手續時,為了確保戶政資料不與現狀脫節,法律通常會設定一個「標準的公務作業週期」。在一般法律實務中,這種單純的申報義務,通常會給予「一個月」還是「一個季度」的寬限期才算合理?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本題測驗香港居民取得定居證後辦理戶籍登記的法定期限。依據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32條規定:「香港或澳門居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經許可者,發給臺灣地區定居證,應自核發之翌日起算三十日內持憑至預定申報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並由移民署通知該戶政事務所,屆期未辦理者,得廢止其定居許可,並註銷其定居證。前項申請人未在預定申報戶籍地居住時,應向現住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該戶政事務所受理後,應通知預定申報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香港或澳門居民在臺灣地區辦理戶籍登記後,如須更正戶籍登記事項,應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辦理。如係更正姓名,除因戶籍人員過錄錯誤者外,戶政事務所應於更正後,將更正申請書副本及憑證影本函知移民署。」根據此規定,香港居民某甲經許可並取得臺灣地區定居證後,依法必須自核發之翌日起算三十日內,持憑該定居證至預定申報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因此,至遲須於 30 日內辦理,選項 A 為正確答案。

🏷️ 相關主題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查看更多「[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