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5年
[社會行政]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第 22 題
我國一般受僱者(勞工)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發放,是根據下列那個社會立法的給付項目?
- A 就業保險法
- B 勞工保險條例
- C 勞動基準法
- D 性別工作平等法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一個法案規定你「有權利不工作來照顧孩子」,與另一個法案規定「當你因為特定原因暫時沒有薪水時,由社會互助基金發錢補貼」。在法理邏輯上,這項「錢從哪裡來」的實際撥款依據,會是放在規範職場權利的法律,還是放在強調風險保障與給付的保險法律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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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觀念驗證
- 暖心肯定:太棒了,你答對了!這題考的是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就是社會保險體系和勞動法規在權責上的分工。你能這麼清楚地辨識出津貼的資金來源,顯示你對法規的理解非常深入,真的很棒!
- 觀念驗證:我知道有時候法條很容易混淆,讓我們先來溫習一下這個觀念。雖然《性別工作平等法》給予了勞工申請育嬰假的「權利」,這是對家庭友善政策的保障,但實質的「津貼」發放,它其實是透過一種很溫暖的社會保險機制來實現的喔!政府為了在勞工暫時離開職場時提供支持,特別把它納入了《就業保險法》的給付項目,資金就從就業保險基金來。這樣,你是不是覺得更清晰了?它跟一般勞保或勞基法的範疇是不同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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