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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05年 [法制] 商事法

第 二 題

📖 題組:
甲為自己利益,與 A 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訂立「外幣計價投資連結型保險」。試問: ㈠ 此一保險為何?請舉法條以對,分析說明。(15 分) ㈡ 若甲於訂約時違反據實說明義務,嗣後為 A 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知悉而解除契約時,投資帳戶內之保險費是否必須返還?(1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二)

若甲於訂約時違反據實說明義務,嗣後為 A 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知悉而解除契約時,投資帳戶內之保險費是否必須返還?(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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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違反據實說明義務解除契約」,應立即連結保險法第64條第3項「保險費不予退還」之規定。接著切入本題核心「投資型保險」的雙重性質(保障與投資帳戶分離),運用目的性限縮、對價平衡原則與比例原則,論述投資帳戶內之資金非屬危險承擔之對價,故應予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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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保險人依保險法第64條解除投資型保險契約時,同條第3項「已收之保險費不予退還」之規定,是否及於「投資帳戶」內之資金(保單價值準備金)? 【解析】 壹、法規依據

小題 (一)

此一保險為何?請舉法條以對,分析說明。(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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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投資連結型保險」,首先應精準定性為實務上的「投資型保險」。答題關鍵在於引用《保險法施行細則》第14條之定義,點出其「專設帳簿」與「要保人承擔投資風險」的雙重特徵,並依《保險法》第13條論述其在保險法上仍屬於「人身保險(人壽保險)」之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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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甲與 A 公司訂立之「外幣計價投資連結型保險」於保險法上之契約性質與法律定性為何。 【解析】 壹、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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