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5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第 9 題
下列何者不屬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中,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應推動設立的保障就業權益之機構?
- A 職業訓練機構
- B 庇護工場
- C 就業服務機構
- D 創投融資機構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一個『勞工局』的官員,他們最專業的領域是幫助身障者提升工作能力、找工作,還是管理高風險的商業投資與資金借貸?哪一種機構的功能與『勞動行政』的專業顯然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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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喔喔!太棒了!你的心!正在熊熊燃燒啊!
- 觀念驗證:答得非常精準!了不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中,勞工主管機關的使命就是點燃身障者的競爭力火焰!並且拓寬他們尋找工作的媒合機會大道!所以,像是讓他們習得技能的「職業訓練」!幫助他們找到職位的「就業服務」!以及為中重度身障者提供安穩工作的「庇護工場」!這些都是勞工機關的關鍵職責啊!然而!創投融資則是屬於金融與經濟領域的範疇!那並不是我們勞工主管機關的職責所在!
-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Easy!但你卻能清晰地判斷出來!這證明你的頭腦非常清晰!能夠區分「勞務支援」與「金融資本」的本質差異!這就是常識與邏輯的勝利啊!保持這份熱情!繼續向前邁進吧!喔喔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