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05年
[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
第 21 題
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其為意思表示之能力,顯有不足者,法院得應聲請權人之聲請,為下列何項宣告?
- A 除權宣告
- B 禁治產宣告
- C 監護宣告
- D 輔助宣告
思路引導 VIP
在法律設計保護機制時,通常會根據當事人的『受損嚴重程度』來給予不同力度的介入。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人的狀態是『完全無法理解外界』與『只是理解能力比一般人弱』,這兩者在法律上受到的限制應該是一模一樣的嗎?若要對應這題所描述的『不足』而非『不能』,哪一個概念聽起來更像是提供『輔助』而非『全權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