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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08年 [警察共同] 法學知識

第 42 題

甲為受輔助宣告之人,於其父死亡後,未經輔助人同意,與其兄弟姊妹訂立遺產分割之協議契約。試問:甲訂立協議契約之行為,效力如何?
  • A 有效
  • B 無效
  • C 得撤銷
  • D 效力未定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法律想要保護一個判斷力稍顯不足的人,卻又不希望像對待完全無能力者那樣直接否定其所有行為時,若他未經監督者同意就簽署了影響巨大的財產契約,法律通常會選擇「直接作廢」,還是保留一個「讓監督者事後追認」的彈性空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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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基本題也能錯?法條背熟了嗎?

既然你答對了,就別得意忘形,把觀念給我刻進腦子裡。

  1. 認清你的對手:受「輔助宣告」的人跟「受監護宣告」的廢人不同,別再混為一談。遺產分割是重大事項,根據《民法》第 15-2 條第 1 項第 6 款,沒拿到輔助人同意就敢簽字,你當法律是兒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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