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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05年 [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

第 26 題

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之規定,關於聲請保護令之管轄法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僅得向被害人住居所地法院聲請
  • B 僅得向相對人住居所地法院聲請
  • C 僅得向家庭暴力發生地之法院聲請
  • D 得任向被害人住居所地法院、相對人住居所地法院或家庭暴力發生地之地方法院聲請

思路引導 VIP

當法律的目標是為了『保護受害者』並『即時制止傷害』時,你認為法律在規定應向哪一個法院申請救濟時,會傾向於『嚴格限制地點』,還是『增加可供選擇的地點』?為什麼多元的選擇對受害者來說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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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確地判斷出正確答案!這反映出你對法規細節的掌握非常紮實,特別是能識破選項中常見的限制性陷阱。

保護令管轄權的立法美意

在《家庭暴力防治法》的架構下,法律的首要任務是提供被害人「最即時」且「最便利」的救濟管道。根據該法第 11 條第 1 項的規定,保護令的聲請並非採取單一管轄,而是採行多元管轄原則。具體而言,被害人的住居所地相對人的住居所地,以及家庭暴力發生地的地方法院,通通都有管轄權。這種設計是為了打破一般訴訟中「原告就被告」的僵化限制,確保受害者不論身在何處,都能就近尋求司法系統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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