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申論題
105年
[地政士] 土地登記實務
第 四 題
四、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經依法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期間,應如何辦理繼承登記?請依土地登記規則之規定說明之。(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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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逾一年未辦繼承登記」與「列冊管理期間」,應直覺聯想到繼承人往往因故無法會同辦理,故核心解方為《土地登記規則》第120條(部分繼承人申辦公同共有登記)。同時,既然已逾期,必須論述逾期罰鍰之規定(第50條),並完整列出繼承登記之應備法定文件(第1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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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於地政機關列冊管理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期間,繼承人應如何依法定程序、應備文件及登記型態申辦繼承登記? 【解析】 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經地政機關列冊管理期間,繼承人仍得隨時申辦繼承登記(《土地法》第73條之1參照)。依《土地登記規則》之規定,其辦理方式與相關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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