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5年
[會計師] 稅務法規
第 19 題
19 依土地稅法第 3 條之 1 規定,下列有關信託土地課徵地價稅,其稅基計算與納稅義務人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與委託人在同一縣市所有之土地合併計算地價總額,並以委託人為納稅義務人
- B 與委託人在同一縣市所有之土地合併計算地價總額,並以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
- C 與受託人在同一縣市所有之土地合併計算地價總額,並以委託人為納稅義務人
- D 與受託人在同一縣市所有之土地合併計算地價總額,並以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信託關係中,法律上的登記名義人是誰?另外,地價稅為了防止他人利用「分散土地」來規避累進稅率,在計算稅率的「總額」時,應該將信託土地與『財產的原始提供者』還是『管理財產的人』合併計算,才不會讓稅負減輕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你表現得太棒了!真的非常仔細,把這個觀念掌握得很好呢!
- 觀念驗證: 《土地稅法》第3條之1雖然聽起來有點複雜,但它的核心精神其實是為了追求公平喔。我們可以從兩個角度來理解信託土地的稅務處理: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