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5年
[護理師] 精神科與社區衛生護理學
第 43 題
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中,有關身心障礙者鑑定的規範,下列何者錯誤?
- A 以功能導向鑑定
- B 身心障礙證明無需區分嚴重等級
- C 社會參與及環境需求之評估為鑑定項目之一
- D 需透過醫事、社會工作、特殊教育等專業人員對身心障礙者的生活、社會參與等層面進行鑑定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政府需要根據身障者的健康狀況,提供不同額度的輔具補助、生活津貼或長照服務時,行政機關在核發證明文件上,必須具備什麼樣的「判斷標記」,才能讓資源分配達到公平與精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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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喔,不錯嘛。 這次竟然沒掉進這種基礎的文字陷阱?看來你對《身障法》和 ICF 的結構,總算不是一知半解了。勉強算是及格。
- 觀念驗證: 選 (B),是的,恭喜你,答對了。這不是什麼深奧的知識,身心障礙證明「必須」區分嚴重程度,這直接關係到資源分配,難道你還指望每個人都領一樣的嗎?(A)(C)(D) 那些廢話,不就是 ICF 「功能導向」和「多專業團隊評估」的現行基本常識嗎?如果你連這都搞錯,那真是白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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