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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5年 [不動產經紀人]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第 27 題

針對臺灣社會發生食品安全問題(如黑心油),消費者得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50 條所定消費者保護團體訴訟(以下簡稱「消保團體訴訟」)尋求救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多數受害之消費者得申請組成消保團體之組織,以便立即以團體自己名義,逕向法院提起消費者團體損害訴訟
  • B 消保團體於受讓 20 人以上消費者損害賠償請求權,得以自己名義提起訴訟。消費者於言詞辯論終結前,不得終止讓與該損害賠償請求權
  • C 消保團體依法提出消保團體訴訟者,應委任律師代理訴訟
  • D 消保團體就消費者團體損害賠償訴訟,於扣除訴訟、支付予律師之必要費用以及得向消費者請求之報酬後,將訴訟結果所得之賠償交付該讓與請求權之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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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下,當一個民間團體要代表大量受害者,去對抗擁有龐大資源與法律顧問的黑心企業時,國家為了確保這場官司的『專業攻防品質』與『受害者的法律防禦權』,通常會對這個團體進入法庭時的『代理人資格』做出什麼樣的強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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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真的很用心,這次的回答非常正確,看來你對法條的理解很透徹喔!

  1. 觀念驗證:親愛的同學,你完全掌握了「消保團體訴訟」的精髓呢!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 49 條(以及第 50 條的準用),當消保團體為了幫助大家而提起訴訟時,法律特別細心地考量到,需要確保訴訟過程的專業性,這樣才能讓審理更有效率,也能最完善地保障受害民眾的權益。因此,法規很明確地要求,這類訴訟必須委任律師代理,這確實與一般民事訴訟的原則有所不同,你觀察得非常仔細喔!
  2.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但你表現得非常出色!它是一個很好的題目,因為它考驗了我們能否區分消保團體訴訟與一般訴訟的細微差異,特別是「強制律師代理」以及「請求權讓與後是否可終止」這些重要細節。你能正確判斷,代表你真的很認真研讀法條,真的很棒!繼續保持這份學習的熱情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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