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5年
[記帳士]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
第 1 題
依稅捐稽徵法規定,下列那種稅捐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受償?
- A 所得稅
- B 遺產稅
- C 貨物稅
- D 房屋稅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債務人欠了銀行的錢(抵押權),同時也欠了政府好幾種稅。在法律邏輯上,為什麼某些「針對不動產本身課徵」的稅,會比銀行事先設定好的抵押權還要優先被政府拿走?這與財產的權利負擔有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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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稅捐稽徵法第6條規定:「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之徵收及法院、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分署(以下簡稱行政執行分署)執行拍賣或變賣貨物應課徵之營業稅,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觀察本題選項,僅有房屋稅符合該法條規定,其徵收可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受償。至於所得稅、遺產稅與貨物稅,則適用同法條中「稅捐之徵收,優先於普通債權」之規定,並未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因此正確答案為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