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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6年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 33 題

依民法規定,關於年齡之計算,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
  • A 出生之月、日如無從確定時,推定其 7 月 1 日出生
  • B 出生之月、日如無從確定時,推定其 7 月 15 日出生
  • C 如已知出生之月,無從確定出生之日時,推定其為該月 1 日出生
  • D 如已知出生之月,無從確定出生之日時,推定其為該月末日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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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完全不記得法條內容的情況下,試著從「法律公平性」的角度思考:當政府必須為一個資料缺失的人補上一組出生日期時,為了避免將他歸類在該時段的『最頭』或『最尾』而導致權益失衡(例如過早或過晚取得行為能力),在邏輯上選擇哪一個『數值位置』最能代表該區間的公平期望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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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民法第124條規定:「年齡自出生之日起算。出生之月、日無從確定時,推定其為七月一日出生。知其出生之月,而不知出生之日者,推定其為該月十五日出生。」根據此明文規定,當出生之月、日均無從確定時,法律上推定其為七月一日出生,故選項 A 的敘述與法條完全相符,為正確答案,而選項 B 稱推定為七月十五日出生即屬錯誤。另一方面,如果僅已知出生之月,而無從確定出生之日時,依法應推定其為該月十五日出生,並非推定為該月一日或月末日出生,因此選項 C 與選項 D 皆屬錯誤敘述。綜合以上說明,本題最正確之選項為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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