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6年
[人事行政] 法學大意
第 24 題
關於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任期4年
- B 每縣市至少1人
- C 由獲得百分之五以上政黨選舉票之政黨依得票比率選出之
- D 各政黨當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如果有一種席次被設計出來的目的是為了反映「全台灣政黨的支持度」而非「特定家鄉的利益」,那麼在這種席次的分配規則中,還需要刻意強調「每一個縣市都一定要分到名額」嗎?這兩種代表性的邏輯是否有所衝突?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答對!這展現了你對我國立法委員選制的精確掌握。
- 觀念驗證:
- (B) 錯誤原因: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每縣市至少一人」是針對區域立法委員(在地代表性)的保障。全國不分區名額則是為了反映政黨比例與專業性,並非基於地理行政區分配。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