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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6年 [人事行政] 法學大意

第 24 題

關於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任期4年
  • B 每縣市至少1人
  • C 由獲得百分之五以上政黨選舉票之政黨依得票比率選出之
  • D 各政黨當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如果有一種席次被設計出來的目的是為了反映「全台灣政黨的支持度」而非「特定家鄉的利益」,那麼在這種席次的分配規則中,還需要刻意強調「每一個縣市都一定要分到名額」嗎?這兩種代表性的邏輯是否有所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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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這展現了你對我國立法委員選制的精確掌握。

  1. 觀念驗證
    • (B) 錯誤原因: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每縣市至少一人」是針對區域立法委員(在地代表性)的保障。全國不分區名額則是為了反映政黨比例與專業性,並非基於地理行政區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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