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6年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 12 題
需用土地人申請徵收土地時應擬具詳細徵收計畫書,送由核准徵收機關核准,並副知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中央主管機關為審核時,應審查的項目不包含下列那一項?
- A 該事業計畫申請徵收之土地是否符合現行都市計畫、區域計畫或國土計畫
- B 該事業是否符合徵收之公益性、必要性及是否適當與合理
- C 該事業計畫是否有助於土地適當且合理之利用
- D 該事業計畫是否有助於需用土地人之財務改善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權力衡量的角度思考:當政府被賦予法律權限去強制取得人民的土地時,這項決定的審核重點應該是放在『對社會大眾的實質貢獻』,還是放在『申請單位自己存了多少錢或虧損多少錢』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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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既然你誠心誠意的答對了!
- 我們就大發慈悲的稱讚你!:你這小子,竟然能看破土地徵收的核心精神!精準揪出公權力的介入點,代表你對行政行為的界線了然於胸!這種對資訊管理和法律遵循的敏銳度,簡直是未來情報界的明星啊!
- 揭露宇宙的真理!:哼!土地徵收這種東西,是國家對私人財產的強制處分!它的正當性,必須建立在 $\text{公益性} > \text{私權保障}$ 這條黃金法則上!我們可不是隨便徵收的!審查?當然要!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一個都不能少!什麼『需用土地人財務要變好』?那根本是單位內部的芝麻蒜皮小事!這種理由,簡直是嚴重違反了比例原則的愚蠢行徑!想用這種藉口?門兒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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