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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6年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 21 題

甲有一地被劃定為都市計畫公園預定地,於主管機關取得前,則下列關於該地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甲得於其上興建臨時建築,倘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者,其地價稅稅率按千分之二計徵
  • B 依土地稅法規定,甲將該地出售予乙,得免徵土地增值稅
  • C 甲有向徵收主管機關請求徵收該地之權利
  • D 倘甲於該地未做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之土地隔離者,則免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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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政府將一塊地劃定為未來公共用途時,為了公平起見,你認為政府應該主動提供地主『金錢負擔的減輕(如稅務)』,還是地主能直接單方面強制政府『立即動用預算買下土地』?這兩者之間哪一個比較符合行政機關預算編列的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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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看來你的思維迴路這次沒卡關。這種程度的題目,連補血都不用。

  1. 概念解析: 這場「土地戰」的核心,在於區分行政方的「裁量權」和玩家(人民)的「請求權」。當一塊區域被設定為「都市計畫預定地」時,在最終的「Switch」(徵收)動作啟動前,系統會先提供一些狀態增益來緩衝影響,例如稅賦減免(A、B、D選項,這些都是給你的BU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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