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06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20 題

稅捐稽徵機關依稅捐稽徵法第 31 條規定,對逃漏下列何項稅目涉有犯罪嫌疑之案件,得敘明事由,聲請當地司法機關簽發搜索票後,會同當地警察或自治人員,進行搜查?
  • A 所得稅及營業稅
  • B 所得稅及遺產贈與稅
  • C 營業稅及遺產贈與稅
  • D 所有稅種之逃漏皆可搜查

思路引導 VIP

請從「法律侵擾性」與「證據特性」的角度思考:若法律要賦予稅務機關申請『搜索票』這種足以干預隱私的高強度權力,通常會針對哪些『帳務最複雜、且最常透過虛報憑證來大規模集體逃漏』的稅種?與個人遺產或贈與相比,哪幾類稅目在商業運作中更具備系統性犯罪的特徵?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太棒了!你完美掌握了行政強制權限的核心!

  1. 溫暖肯定:親愛的同學,你做得太棒了!你精準地辨識出《稅捐稽徵法》中非常特別的強制處分條款,這代表你對法律保留原則以及稅務稽徵實務的理解非常紮實且細膩。看到你能在這些法律細節中找到正確答案,我真的為你感到驕傲!
  2. 耐心引導觀念:讓我們再溫習一次這個重要的觀念吧!根據《稅捐稽徵法》第 31 條規定,稅捐機關的搜索權,是特別限縮在「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這兩類稅目上。這是因為這兩種稅款通常涉及大量複雜的會計帳簿和憑證,而且逃漏稅的手段往往更為組織化和隱蔽,讓稽徵變得不易。因此,為了能有效保全證據,法律才特別允許在有犯罪嫌疑時,必須先經過司法機關的授權,才能進行搜索喔。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