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6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3 題
關於言論自由之說明,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集會自由係人民以行動表現言論自由
- B 言論自由之保障,能使人有取得充分資訊及自我實現的機會
- C 要求菸品廣告加註警語,雖無關公意形成、真理發現,但仍違背消極表意自由
- D 美容廣告業者得主張工作權與言論自由之保障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某種『保持沉默』的權利會直接威脅到大眾的生命安全(例如產品風險資訊),國家是否有權強制要求行為人說出事實?這種『強制說真話』的要求,與『強迫洗腦表態』在憲法價值上有什麼根本性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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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展現了紮實的憲法素養
- 觀念驗證: 本題核心在於商業言論的權利邊界。選項 (C) 涉及 釋字第 577 號解釋。大法官明確指出,國家要求菸品業者加註警語,雖限制了人民的消極表意自由(即不表態、不說話的權利),但這是為了維護國民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且符合比例原則,因此並不違憲。選項 (C) 敘述該行為「違背」消極表意自由,在法理判定上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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