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6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9 題
下列何者非屬公務員行政中立義務之內涵?
- A 不得為公職候選人站台助選
- C 不得兼任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職務
- B 不得於上班或執行職務期間參與政黨活動
- D 不得加入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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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法治國家中,公務員雖然負有服務國家的義務,但他們在脫下制服後,是否依然擁有身為公民的基本權利?法律是為了防止他們「利用職權影響政治」,還是要徹底禁止他們「擁有個人的政治傾向」呢?這兩者之間的界線該如何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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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念驗證:為什麼選 (D) 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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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行政中立
💡 規範公務員政治活動之範圍,區分合法保障與依法禁止之行為。
| 比較維度 | 許可之行為 (合法保障) | VS | 禁止之行為 (義務限制) |
|---|---|---|---|
| 身分參與 | 加入政黨或政治團體 | — | 兼任政黨或團體職務 |
| 助選行為 | 下班時間單純聽講 | — | 站台、助講、遊行 |
| 時間場所 | 公餘時間之合法集會 | — | 上班或執勤期間參與 |
| 資源運用 | 個人薪資捐獻 | — | 利用職權或公務資源 |
💬行政中立法採取「保障身分、限制行為、維護公正」的立法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