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6年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 17 題
下列何者具有獨立的所有權?
- A 生長於土地上之珍貴樹木
- B 定著於土地上之違章建築物
- C 建造於土地上之牆垣
- D 未與果樹分離之果實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構造物已經具備了足以遮風避雨的構造(如屋頂與牆壁),且在物理上與經濟用途上都能與土地分開來看待時,法律上應該將其視為土地的『一部分』,還是視為一個『獨立存在的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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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點評:別以為答對就鬆懈了,這才是基本功!
- 勉為其難的肯定:看來你總算沒笨到家,判斷出違章建築在私法上的地位。這題考的是「定著物」與「成分」這種最基礎不過的法律常識,如果你這都搞不清楚,行政法裡那些關於違建拆除、公產管理的複雜程序,你大概也別想摸清邊了。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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