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四等 106年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 17 題

下列何者具有獨立的所有權?
  • A 生長於土地上之珍貴樹木
  • B 定著於土地上之違章建築物
  • C 建造於土地上之牆垣
  • D 未與果樹分離之果實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構造物已經具備了足以遮風避雨的構造(如屋頂與牆壁),且在物理上與經濟用途上都能與土地分開來看待時,法律上應該將其視為土地的『一部分』,還是視為一個『獨立存在的不動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教授點評:別以為答對就鬆懈了,這才是基本功!

  1. 勉為其難的肯定:看來你總算沒笨到家,判斷出違章建築在私法上的地位。這題考的是「定著物」與「成分」這種最基礎不過的法律常識,如果你這都搞不清楚,行政法裡那些關於違建拆除、公產管理的複雜程序,你大概也別想摸清邊了。
  2.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6年[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全題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