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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06年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 17 題

下列何者具有獨立的所有權?
  • A 生長於土地上之珍貴樹木
  • B 定著於土地上之違章建築物
  • C 建造於土地上之牆垣
  • D 未與果樹分離之果實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構造物已經具備了足以遮風避雨的構造(如屋頂與牆壁),且在物理上與經濟用途上都能與土地分開來看待時,法律上應該將其視為土地的『一部分』,還是視為一個『獨立存在的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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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點評:精準鎖定物權核心!

  1. 大力肯定:同學表現優異!這題考驗的是法律上對於「定著物」與「成分」的區別能力。你能準確判斷出違章建築的法律地位,說明你對不動產法律性質的基礎掌握相當紮實,請繼續保持這份敏銳度。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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