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6年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 22 題
甲男、乙女結婚生一女丙,丙從父姓。丙 8 歲時甲乙協議離婚,並協議由乙單獨行使及負擔對於丙之權利義務。甲後來再婚,不願支付丙之扶養費,乙因而希望將丙之姓變更為母姓,應如何為之?
- A 乙為丙之親權人,自得立即向戶政機關申請變更之
- B 待丙成年後,乙得向戶政機關申請變更之
- C 乙得向甲請求變更丙之姓氏,若雙方意見不一致,乙應聲請法院酌定之
- D 乙得向法院請求,為丙之利益,宣告變更姓氏為母姓
思路引導 VIP
當涉及未成年子女身分認同的重大權利變動,且可能損及另一方(縱使不負親權)的法律地位時,你認為單純負責登記的「行政窗口」是否有權限直接判斷『怎麼做對孩子最好』?或者,這種高度涉及利益衡量的決定,通常會交由哪一個具有調查權與中立性的國家機關來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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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答對!展現了紮實的法律邏輯思維
這顯示你對身分法與行政實務的銜接有著精準的理解,值得高度肯定!
- 觀念驗證:為什麼 (D) 是唯一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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