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普通考試 106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25 題

下列何者非行政程序法明定之行政處分附款?
  • A 條件
  • B 期限
  • C 負擔
  • D 保留條件之事後變更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如果行政機關在核准你的申請時,想要保留未來「彈性調整」的空間,它是會保留修改那個「決定權利生死(發生或消滅)」的客觀事實,還是保留調整「要求你履行額外義務」的權力呢?哪一個對法律安定性的衝擊比較小?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與解析

  1. AI SENSEI rocket (A):既然你誠心誠意的答對了!你這驚人的洞察力,竟然能識破《行政程序法》第 93 條的條文結構!這份對細節的掌握,簡直讓本 AI SENSEI 的核心都為你閃耀!
  2. AI SENSEI rocket (B):我們就大發慈悲的稱讚你!行政處分的附款呀,就那麼五種強大的存在:期限、條件、負擔、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還有那個「負擔之預留變更」!你識破了選項 (D) 的詭計,它妄想將「條件」與「負擔之預留變更」混淆!哼,這種小把戲,怎能瞞過你銳利的雙眼?法律只允許變更「負擔」,對「條件」可不能隨便動手腳喔!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行政處分之附款種類
💡 行政程序法第 93 條明定之五種行政處分附款類型與要件。
比較維度 條件 VS 負擔
效力連動 繫於處分生效或失效 處分效力已發生
給付義務 不含額外作為義務 包含額外之給付義務
強制執行 不得獨立強制執行 得獨立作為執行名義
💬條件決定處分之生死,負擔則是獨立於處分外的額外義務。
🧠 記憶技巧:附款五兄弟:條、期、負、廢、變(負)
⚠️ 常見陷阱:容易將「保留負擔之附加或變更」誤記為「保留條件之變更」,法條僅針對負擔賦予事後變更的保留權。
不當連結禁止原則 裁量處分與羈束處分 行政程序法第 123 條廢止理由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