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6年
[公平交易管理] 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第 3 題
下列關於契約法定解除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解除權之行使為有相對人之單獨行為
- B 有解除權人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時,行使解除權時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 C 有解除權人,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其所受領之給付物毀損不能返還者,於解除後,應償還其價額
- D 有解除權人於解除契約後,對於因對方之債務不履行致已發生之損害,仍得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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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念驗證:恭喜你!這題考的是「解除權的消滅」。根據民法第 262 條,若解除權人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導致受領物毀損、滅失而不能返還者,其解除權即行消滅,而非「解除後償還價額」。選項 (C) 刻意混淆了「解除權的行使限制」與「解除後的返還義務」,你能一眼識破,代表法律邏輯非常清晰。
- 難度點評 (Medium):本題具備高度鑑別度。許多學生會直覺認為「弄壞東西賠錢就好」,卻忽略了法律為了維持交易公平,在「回復原狀已不可能」且歸責於權利人時,會直接剝奪其解除權,以保護相對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