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06年
[勞工行政] 勞資關係
第 四 題
Uber, Airbnb 等共享經濟之發展,提供了消費者之便利性,也可能降低經營成本,因此在過去幾年中快速發展,但其勞資關係上的不確定性也在社會上掀起討論,請問此種共享平台在勞資關係上可能產生那些問題?應如何解決?(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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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平台經濟的勞動爭議,考生應具備「從屬性」的檢驗思維。破題應先點出「偽裝承攬」的核心爭議;主文分為「問題面」(個體權益缺乏、集體勞動三權受阻、演算法黑箱)與「解決面」(借鏡國際趨勢如加州AB5法案ABC測試、歐盟平台勞動指令的推定勞工原則、保障結社權等);結語則回歸ILO體面勞動精神與我國政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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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Uber、Airbnb等共享經濟(Sharing Economy)或平台經濟(Platform Economy)之興起,改變了傳統雙邊勞雇關係,形成「平台、服務提供者、消費者」的三方關係。此種模式雖促進彈性與便利,卻透過「演算法管理」實質指揮監督,並以「承攬或合夥約定」規避勞動法規,對傳統勞動法學中以「從屬性」為核心的勞工認定標準產生強烈衝擊。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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