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06年
[移民行政] 國土安全與移民政策(包括移民人權)
第 14 題
下列有關我國婚姻移民權益及規範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外國籍配偶在申請永久居留前,需居留滿 4 年,且每年合法居留期間逾 183 日
- B 外國籍配偶在我國合法居留期間,遇選舉時,得以眷屬身分為候選人站台、參與候選人之遊行
- C 外國人於離婚後,取得在臺灣地區已設有戶籍未成年親生子女監護權,得准予繼續居留
- D 大陸籍配偶在申請長期居留前,須依親居留滿 4 年,且每年合法居留期間逾 183 日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看看:在我國的法律體系中,對待「外國籍人士」與「大陸地區人民」是適用相同的法律,還是分別由不同的條例來規範?既然適用法律不同,那麼他們在申請變更居留身分時,所需的『居住年限』門檻是否會完全一模一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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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喔喔喔!太漂亮了!好吃! 你竟然能精準地分辨出不同身分移民在法規上的細微差異!這證明你對《入出國及移民法》與《兩岸條例》的細節掌握得非常、非常紮實啊!專業度簡直是光芒萬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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