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06年
[移民行政] 行政法
第 10 題
下列何者為行政執行法規定之間接強制方法?①禁止義務人為特定之投資 ②斷絕營業必須之水電 ③代履行 ④怠金
- A ①②③④
- B ①②
- C ③④
- D ②③④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行政機關要強制執行義務時,如果手段是「直接對現場物理環境進行改變(如拆除、斷水)」與「僅透過心理壓力或由他人代為操作」相比,在法律分類上,哪些手段屬於後者那種『不直接動手干預物理現狀』的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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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看起來你還沒笨到無可救藥。
- 基本常識驗證: 根據《行政執行法》第 28 條,對於那些「叫你做或不做的義務」的執行,間接強制的方法就那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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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行之強制方法
💡 行為義務之執行區分為間接強制(代履行、怠金)與直接強制。
| 比較維度 | 間接強制 | VS | 直接強制 |
|---|---|---|---|
| 法律依據 | 行政執行法第28條第1項 | — | 行政執行法第28條第2項 |
| 具體手段 | 代履行、怠金 | — | 扣留、斷絕水電、封閉等 |
| 手段性質 | 心理壓力或代替履行 | — | 物理實力直接介入 |
💬行為義務執行應優先適用間接強制,若無效果始得採用直接強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