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06年
[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
第 21 題
下列何者非政府採購法明定須報請主(會)計及有關單位監辦之情形?
- A 開標
- B 議價
- C 驗收
- D 估驗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回想採購流程中的各個環節:若你是監辦人員,時間有限下必須把關最重要的「法律責任點」與「權力交會點」,你會選擇在「決定誰得標」或「確認貨物沒問題」時現身,還是會在廠商施工到一半、核對請款比例的日常行政作業時到場監督?哪一種情況更涉及程序正義的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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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好!你精準地選出了 (D) 估驗,完全掌握了這道題目的核心觀念。
採購程序的監辦規定
這題測驗的是機關辦理採購時必須進行內部監督的法定環節。依據現行《政府採購法》第13條規定,機關辦理採購之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時,應由其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因此,(A) 開標、(B) 議價與 (C) 驗收,都是法規明定必須監辦的程序。相對地,「估驗」通常是工程進行中,為了給付部分款項而進行的數量估算與查驗,並非法定強制要求主會計單位必須會同監辦的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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