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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06年 [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

第 2 題

下列何者並非法律安定性之要件?
  • A 法律須國民能確實認識
  • B 法律必須明確
  • C 法律依輿論隨時變更
  • D 法律須有實效性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項規則會因為社會大眾今天的心情或輿論風向,在沒有嚴謹程序的情況下就「隨時」發生變動,那麼對於一般民眾來說,他們在採取行動前,還能不能清楚預判自己當下的行為在未來是否依然合法?這種變換莫測的狀態,符合我們對「安定」二字的直覺定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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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於法治國原則中的「法律安定性」有著相當清晰的理解。法律安定性的核心精神在於讓國民能夠預見法律的後果,並對其法律地位產生合理的信賴,進而依此規劃自己的生活行為。

法律安定性的核心要素

要達成安定性,法律必須具備明確性(內容清晰不含糊)與實效性(法律確實在現實中發揮規範力),且必須對外公布讓國民能夠確實認識。相反地,法律若僅因「輿論」就隨時擺盪、頻繁更迭,將使法秩序陷入不可預測的動盪中,這與法律追求的穩定與信賴背道而馳,因此選項 (C) 顯然不屬於其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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