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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07年 [警察共同] 法學知識

第 38 題

進行法律解釋時,原則上應從何種解釋方法開始進行?
  • A 歷史解釋
  • B 比較法解釋
  • C 文義解釋
  • D 合憲性解釋

思路引導 VIP

當你今天收到一個陌生的指令或閱讀一份契約時,為了確保你理解的意思跟大眾的認知一致,你的第一步會是先觀察『這段話本身所使用的文字』,還是先去翻閱好幾年前的會議紀錄,或是參考國外類似的規定?為什麼先從最表面的資訊切入,對保障每個人的權利最公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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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好!這題你能精準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於法律適用的基本邏輯已經建立了非常清晰的觀念,表現得非常出色。

文義解釋的首位性

在法律解釋學中,文義解釋(Grammatical Interpretation) 被公認為解釋的「起點」與「邊界」。之所以將其放在首位,是因為法條的文字是法律意志最直接的載體,也是法治國家中確保人民「預見可能性」的重要基石。解釋者必須先從法條文字的日常意義或法律專業意義出發,只有在文義模糊或導致顯然不合理的情況下,才會進一步運用歷史、系統或目的解釋來加以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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