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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6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0 題

30 甲以船舶所有權人之身分,向保險人投保論時船舶保險(time policy),當事人約定使用 2003 年國際船舶條款(International Hull Clauses 2003)、保險金額 1,000 萬新臺幣(以下同),約定價值(agreed value)1,000 萬,以我國法為準據法。保險期間發生保險事故火災,船長、海員使用二氧化碳($CO_2$)滅火系統將火撲滅,有效防阻火災蔓延而避免損失擴大。經海事保險公證人鑑定,二氧化碳充填費用 500 萬,船體部分損失 600 萬,試問以下何者正確?
  • A 保險人應理賠 600 萬,該 500 萬是基於甲之自保行為,保險人無須負責
  • B 保險人應理賠 1,000 萬,雖然損害防阻費用 500 萬,但保險金額 1,000 萬是保險人最高給付金額之限制
  • C 保險人應理賠 1,050 萬,超出保險金額之 100 萬,基於衡平原則,由雙方各負擔 50%
  • D 保險人應理賠 1,100 萬,即是船體部分損失 600 萬再加上損害防阻費用 500 萬,合計雖超過保險金額,保險人仍應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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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航行中發生火災,法律為了鼓勵船長與海員不計代價地守護船舶,避免損失擴大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你認為保險理賠的上限應該死守在原本約定的保險金額內,還是應該額外補償那些『為了幫保險公司省錢而產生的救火支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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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損害防阻費用之理賠計算與保險人之給付責任。依據保險法第33條規定:「保險人對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為避免或減輕損害之必要行為所生之費用,負償還之責。其償還數額與賠償金額,合計雖超過保險金額,仍應償還。保險人對於前項費用之償還,以保險金額對於保險標的之價值比例定之。」 在本題中,船長與海員使用二氧化碳滅火系統撲滅火災以防阻損失擴大,此舉屬於為避免或減輕損害之必要行為,故因此所生之二氧化碳充填費用500萬元,保險人依法負有償還之責。同時,因本件契約之保險金額為1,000萬元,約定價值亦為1,000萬元,兩者比例為百分之百(即足額保險),故保險人對此防阻費用無需按比例折算,應予全額償還。 將船體部分損失之賠償金額600萬元,加上損害防阻費用之償還數額500萬元,兩者合計為1,100萬元。縱使該合計數額已大於原約定之保險金額1,000萬元,但依照前揭法條「合計雖超過保險金額,仍應償還」之明文規定,保險人仍不得以保險金額為給付上限來免除其損害防阻費用之償還責任。因此,保險人應理賠船體部分損失600萬元加上損害防阻費用500萬元,合計1,100萬元均應由保險人負責,故選項D為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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