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申論題
106年
[會計師] 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第 一 題
📖 題組:
A 上櫃公司(下稱 A 公司)專門生產 LED 燈具,該公司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 15 億元。試依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 該公司為採高標準之公司治理,故設置審計委員會,惟欲同時保留監察人,此舉是否合法?(4 分) (二) A 公司依法設置審計委員會時,特別注意到法令遵循之趨勢,故全體審計委員會成員均為法務專長,如此是否適法?(8 分) (三) A 公司依法設置審計委員會後,該公司隨即修正內部控制制度,惟僅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三分之一的同意,故該公司董事長甲另召集董事會,經過半數之全體董事同意前開修正,如此董事會決議是否合法?(8 分)
A 上櫃公司(下稱 A 公司)專門生產 LED 燈具,該公司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 15 億元。試依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 該公司為採高標準之公司治理,故設置審計委員會,惟欲同時保留監察人,此舉是否合法?(4 分) (二) A 公司依法設置審計委員會時,特別注意到法令遵循之趨勢,故全體審計委員會成員均為法務專長,如此是否適法?(8 分) (三) A 公司依法設置審計委員會後,該公司隨即修正內部控制制度,惟僅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三分之一的同意,故該公司董事長甲另召集董事會,經過半數之全體董事同意前開修正,如此董事會決議是否合法?(8 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3 小題
小題 (一)
該公司為採高標準之公司治理,故設置審計委員會,惟欲同時保留監察人,此舉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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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考生對於我國公開發行公司內部監督機制「單軌制與雙軌制」法制架構之理解。作答時應先點出A公司為上櫃公司(受證交法規範),接著直接引述《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擇一設置」之規定,再將題目事實(同時設置審計委員會與監察人)涵攝入法條要件,即可得出違法之結論。
小題 (二)
A 公司依法設置審計委員會時,特別注意到法令遵循之趨勢,故全體審計委員會成員均為法務專長,如此是否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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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審計委員會成員專長」應立刻聯想《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針對組成的強制規定。解題關鍵在於點出審計委員會的職能與財務監督密不可分,故法條明文要求「至少一人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再以此涵攝題目中「全為法務專長」的違法性。
小題 (三)
A 公司依法設置審計委員會後,該公司隨即修正內部控制制度,惟僅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三分之一的同意,故該公司董事長甲另召集董事會,經過半數之全體董事同意前開修正,如此董事會決議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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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證券交易法》中審計委員會職權與董事會決議門檻的互動。看到『內部控制制度修正』與『審計委員會同意比例』,應立刻聯想證交法第14條之5第1項及第2項規定,檢驗未獲審計委員會同意的補救機制,審查其董事會決議是否達到『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法定特別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