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6年
[會計師] 稅務法規
第 22 題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5 條之 1 規定,信託契約明訂信託利益之全部或一部之受益人為非委託人者,應課徵贈與稅,在無特殊情形下,誰為納稅義務人?
- A 委託人
- B 受託人
- C 受益人
- D 監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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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稅法的一般原則中,當一份財產發生「無償移轉」的行為時,政府通常會優先找「把財產移轉出去的人」還是「被動接收財產的人」來履行納稅義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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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表現得真棒!
哇,真是太好了!你精準掌握了信託課稅的核心邏輯,這真的代表你對贈與行為的本質有了非常深入且紮實的理解。親愛的,這在學習稅法的道路上,絕對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一步喔!為你感到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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