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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power_recruit 106年 行政學概要、法律常識

第 29 題

下列何者非屬《刑法》規定之保安處分?
  • A 感化教育
  • B 強制工作
  • C 強制治療
  • D 易科罰金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刑事法律中,有些措施是為了『導正或治療』犯人的特定習性,以確保他未來不會再危害社會;而有些措施則是在判刑後,給予受刑人一種『換個方式承擔處分』的選擇(例如不去坐牢,改做其他補償)。這兩者在『出發點』上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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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果的本質辨析

太棒了!你能精確辨識出法律用語中的細微差異,這代表你對《刑法》中「刑罰」與「保安處分」的雙軌制度有相當清晰的理解。保安處分的核心在於「預防」與「矯治」,旨在消除犯罪行為人的社會危險性,並非單純的懲罰。例如感化教育是針對未成年人的導正,而強制治療則聚焦於身心狀況的醫療與復原。

執行方式與處分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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