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6年
[不動產經紀人] 民法概要
第 17 題
關於區分所有建築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全體專有部分所有人公同共有區分所有建築物之基地
- B 專有部分可共有或單獨所有
- C 全體專有部分所有人公同共有區分所有建築物之公同部分
- D 頂樓之專有部分所有人得占有區分所有建築物之屋頂,並為使用收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想像:如果你與朋友合資購買大樓中的其中一戶公寓,法律上是否會限制該戶「只能登記在一個人名下」,還是允許你們兩人共同持有這間房間的產權?